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86号关于进一步多举措治理雾霾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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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

 辽环提复[ 2017 ]042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86号提案的答复

 

黄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多举措治理雾霾的提案收悉,意见我们全部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雾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雾霾”治理,工作力度逐年加大 

2012年,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范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区域一体高效供热、气化辽宁、工业提标淘汰、城市全覆盖、绿色交通、大气监控预警六大重点工程。2014年,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进一步量化目标和任务,将PM2.5下降3%的工作目标和拆除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和重点行业大气治理等八项重点任务,全部量化分解到各市;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各市政府为实施主体,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委和省工商局八个省直部门督办指导责任。2016年,省委下发《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对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2、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切实保障空气质量

我省严格实施量化考核,将大气治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对各市PM2.5下降3%的工作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双百分”量化考核。对各市空气质量变化及工作进展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和预警督办,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城市进行预警,对空气质量恶化的城市进行区域限批,切实保障了我省空气质量。

3、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削减污染物峰值浓度影响

我省全力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保障工作。针对去年4、5月份PM10污染程度恶化的城市,逐市调研,找问题,介绍先进市经验,协调市政府提出解决办法,对持续不改坚决予以通报。在去年11月初部分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后,组织全厅14个督查组迅速进驻各市,督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过努力,11月5日至6日黑吉两省和京津冀地区发生大范围重污染期间,我省地处两个区域之间,但污染时间、程度和两个区域相比较轻,得到环保部、省政府认可。12月中下旬全省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后,我厅及时向各市发出预报预警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每日两次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求发省长高度重视,对全省应对工作两次作出批示,在厅内各督查组的配合下,妥善应对了此次重污染天气。

二、重点问题回复

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霾方面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一是省委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去年省委召开第136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出台《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批准了《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多次听取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不仅列入2016年度立法项目,而且今年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已于今年5月25日通过,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对加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将起到积极重要作用。三是省政府出台多件政策性文件。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和文件,指导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进一步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方面

为进一步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我们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2017年,全省燃煤总量控制在1.98亿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100%。分解下达各市燃煤总量控制指标,并对各市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全面拆除省内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二是全面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推进沈阳、大连、鞍山市开展电能替代供暖试点。组织各试点城市结合电力交易准入和电力配套情况,抓紧落实各试点城市试点项目,并要求各市简化项目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利用红沿河低价核电资源,完成了辽宁大厦、沈阳铁路局党校、大连棒棰岛宾馆、鞍山一号苑等项目共近100万平方米的电能替代供暖改造任务,电能替代供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三是全面推进天然气广泛利用。针对我省天然气发展现状,积极研究推进气化辽宁工作,重点推进管网未覆盖市县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各领域天然气广泛利用,提高我省天然气利用规模和能源消费占比,积极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同时,按照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3、其他渠道治理方面

一是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要求,我省严格要求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开展提标改造工作,按期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在重点石化企业实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三是全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推动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四是推动各市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制定有力措施,提高主要街路低沉机械化清扫率,并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机械设备。

4、享有同等待遇方面

按照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省住建厅组织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供热办及试点供热企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政协<关于实施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的建议>的试点工程方案》,今年基本确定了鞍山市煤改电项目10个,供暖面积244万平方米;丹东市煤改电项目1个,供暖面积147万平方米。同时,省工信委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核电降低供暖上网电价,制定煤改电供暖电价形成机制并明确到户电价,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方面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巩固气”的部署,继续咬定拆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秸秆禁烧三大工程不放松,今年全省要拆除燃煤小锅炉4103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万辆,秸秆焚烧火点数比去年下降50%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从严要求,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763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