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85号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蓝天工程”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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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环提复[ 2017 ]036号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由广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蓝天工程”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和省农委等6个部门,经深入沟通,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全面督促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省政府组成8个大气治理专项督查组,我厅成立14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包片检查,一包到底,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进展,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6年,我省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6.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增加了26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改善任务;PM10浓度7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1%,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年度考核任务。2016年,我省共出现重污染天气103天次,比2015年下降50%,其中2016年供暖期出现重污染天气90天次,比2015年下降53.4%。为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控制燃煤污染,强力拆除燃煤小锅炉。省工信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煤改电供暖项目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了企业实施煤改电积极性,协调红沿河核电公司提供煤改电供暖低电价资源,上网交易电价降至0.18元/千瓦时,比政府定价低56.54%,充分调动了企业实施煤改电积极性,2016年全省新增煤改电供暖面积386万平方米。同时,将全省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鼓励全社会参与并监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省政府还派出督查组深入锅炉整治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耐心对企业宣讲政策,共同研究存在问题。通过对拆除小锅炉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进展明显,去年全省建成区拆除燃煤小锅炉任务3707台,实际拆除5965台。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推进新能源建设,提倡能源清洁利用。201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新增7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18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风电装机容量达680万千瓦,发电量1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光伏装机容量达46万千瓦,发电量3.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9%。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发电量5.4亿千瓦时。水电装机容量为156.8万千瓦,发电量34.6亿千瓦时。新能源发展超出预期计划,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市场呈现健康有序发展态势。同时我省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是加快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为减轻重污染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推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科力德科技公司、鞍山市制药公司等企业完成环保搬迁。沈阳抗生素厂、东北制药总厂,大连轻化工研究所、大连乳胶厂、本溪黑猫伍兴岐炭黑公司、阜新凯莱英公司,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公司等十多家企业已完成部分搬迁任务或启动环保搬迁工作。省工信委加强对全省工信系统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项目备案中发现的问题,2016年,重点推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C4深加工和50万吨润滑油加氢项目完成搬迁改造,搬入石化工业园区。
四是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超前谋划严控秋冬季秸秆焚烧造成的叠加污染。我省积极争取被列为全国10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之一,获得国家试点补助资金8000万元。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加强2016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顶层设计、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等措施严控秸秆焚烧,各市全部建立并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制。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3340万吨,除去损失理论可收集量约284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大幅下降,我省2016年10月1日至11月14日,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13个,比去年同期减少226个,降幅为66.7%。
五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将餐饮油烟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尤其要以露天烧烤为重点控制对象。我厅正在研究出台省级餐饮油烟控制标准,通过健全标准体系,提高大气污染物控制限值,减少餐饮油烟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近两年燃放烟花爆竹逐年减少,对空气质量影响也得到了缓解,近两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均较好。
六是多措并举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市,明确各市年度任务。印发《关于2016年开展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优惠政策引导、严格执法等措施,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2.11万辆。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截至2016年底,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共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9.1万辆,其中公交车1.3万辆、出租汽车7.5万辆、载客汽车712辆、载货汽车2337辆。确保油品质量升级。印发了《辽宁省2016年国五油品保供工作方案》,对供应升级油品时间、规范加油站油品标示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重点保供企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责任提出了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国Ⅴ油品保供工作。我省有关部门也按照上述方案加大了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同时我们将油品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对相关城市予以扣分通报。
七是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持对环境污染案件的高压态势。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大气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亮剑斩污”“蓝天、碧水”“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行动。2016年,全省刑事案件立案116起;破案113起,其中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6人,查处治安案件158起;行政拘留169人,有力地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
八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削减污染物峰值浓度影响。印发了《关于做好两会期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开展党代会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保障工作,全力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空气质量保障。同时强化预报预警工作,严密监控空气质量变化,针对4、5月份PM10污染程度恶化的城市,发送通报要求严控扬尘污染,遏制恶化态势,削减污染物峰值浓度影响。省政府高度重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我厅积极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防范和应对雾霾天气的批示,以省政府名义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提前部署今冬明春的抗霾行动。特别是11月初部分市出现重污染天气后,组织全厅14个督查组迅速进驻各市,督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11月5日至6日黑吉两省和京津冀地区发生大范围重污染期间,我省地处两个区域之间,但污染时间、程度和两个区域相比较轻,得到了环保部的认可。12月中下旬全省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后,我厅及时向各市通报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各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并将预警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每日两次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求发省长高度重视,对全省应对工作两次进行了批示,在厅内各督查组的配合下,妥善应对了此次重污染天气。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作为国务院大气十条加强版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通过新建高效一体化供热设施,逐步淘汰老旧低效燃煤小锅炉,2018年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
二是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研究制定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十三五”期间,新增“弃风电、弃核电”供暖4000万平方米,新增工业余热供暖500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2000万平方米。
三是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2017年,全省燃煤总量控制在2.01亿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100%。2017年,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 W 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四是要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实现“尘土不飞扬”。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到2020年,实现城区全覆盖,“黄土不露天”。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货物脱落扬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交运管发〔2017〕73号)规定,重点解决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问题,落实关于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各项工作职责。
五是实施绿色交通工程。提高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承运比重,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比例达到60%。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淘汰全部黄标车,实现全省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六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并把责任落实到市、县、乡、村、组。2018年底,全省初步建立起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同时按照您提出的建议,2017年5月24日,我省出台了省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采纳了省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等建议。为精准治霾,4月30日,我省启动了辽宁省大气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7〕31号),要求各市10月底前提交大气排放清单的编制成果,并多措并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全省空气质量。
2017年6月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