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辽宁省 建设区域性碳交易服务枢纽的提案 (第1304061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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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同意公开]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提复〔2026〕11号 签发人:张丽华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辽宁省
建设区域性碳交易服务枢纽的提案
(第13040616号)的答复
冯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宁省建设区域性碳交易服务枢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省级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路径的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政策引领。2025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为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地方要强化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培育碳市场服务体系、规范数据质量管理,为我省制定碳市场服务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行动方案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依据。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省相关行业企业统一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目前,全国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行业,我省117家重点排放单位已纳入2026年度全国碳市场管控,依法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二是深化试点示范建设。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地方创新体制机制、产品工具、模式路径。我厅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推动阜新市、金普新区成功列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已指导试点地区完善政策体系,出台《阜新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大连金普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为碳金融创新和碳服务产业发展积累实践经验。
二、关于实施“龙头引育”工程,构建全链条产业生态的建议
一是培育本土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大力支持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申请CCER自愿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CNAS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双资质。2025年度CCER资质申请已通过第一轮审核并进入资质评定阶段,CNAS资质申请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累计6人通过认证审核员相关科目考试,45人取得温室气体管理师资格证书,不断提升本土化碳核查、碳咨询、碳资产管理服务能力,着力解决高附加值碳服务外流问题。二是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引导省内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碳金融服务,支持试点地区创新推出气候贷、减碳贷、绿色养殖贷、林地流转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有效盘活企业碳资产,助力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和生态减排项目实施。
三、关于搭建高能级资源对接平台,激活全省碳要素市场的建议
一是强化碳市场运行保障。我厅严格落实全国碳市场管理要求,依托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等信息平台,扎实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月度信息存证审核、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审核、数据质量监督帮扶等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碳排放核算与台账管理,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为碳资产管理、碳交易服务提供坚实数据与监管支撑。二是加强CCER方法学与项目培育。2024年1月国家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以来,我厅积极支持省内有基础、有意愿的单位开展林业碳汇、农业碳汇、海洋蓝碳等碳汇核算方法的探索研究,为国家方法学征集做好储备。目前,国家已正式发布19项CCER项目方法学,为我省各类减排项目开发提供了技术遵循。
四、关于推动创新示范,打造可复制的“辽宁模式”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环评碳排放管控要求。我省严格落实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中关于温室气体评价的相关要求。火电行业按照《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其他重点行业依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等规范开展碳排放核算。二是完善低碳配套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碳普惠、碳足迹试点建设,指导沈阳市搭建数字化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近20类低碳场景,实现低碳行为积分激励;推动大连市率先建立东北首个“一站式”碳足迹标识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沈阳市印发《沈阳市构建产品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为企业低碳发展、碳资产开发提供配套服务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坚定不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立足部门职能,全力配合推进区域性碳交易服务枢纽建设。一是持续强化全国碳市场基础管理。做好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核查、数据监管、履约督导等工作,严厉打击数据造假,夯实碳市场运行基础。二是持续提升CCER技术服务能力。全力支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取得CCER、CNAS双资质,支持特色碳汇方法学研究与项目开发,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碳资产。三是配合做好顶层设计与产业培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碳服务产业政策规划,争取国家试点支持,协助引进龙头企业、培育本土机构,协同推进碳金融创新。四是持续完善低碳配套服务体系。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经验推广,拓展碳普惠场景,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为我省建设区域性碳交易服务枢纽、打造东北地区碳服务产业高地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联 系 人:徐鹏
联系电话:13940012272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1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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