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要求,大力推广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建议》(第040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 编辑:
  • 来源:

 [A1]

[同意公开]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2022 37

签发人:陶宝库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关于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要求,大力推广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建议

(第0405号)的答复

 

吴维成委员

提出的关于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要求,大力推广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期实现2030年、2060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0年9月22日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愿景以来,从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多次阐述强调,到相关政策的密集发布;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政府再到各行各业,各项低碳发展工作持续稳步推进,说明党中央对双碳工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可以说是一项政治任务,但是辽宁省既有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又有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压力大。因此推动重点行业升级改造、研究降碳减污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势在必行。我厅在推动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实现降碳降污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工业炉窑现状进行排查。我省涉工业炉窑主要行业为建材、有色、钢铁、化工、机械制造、石化。按照大气污染物产排量以及炉窑数量,重点行业为建材、有色、钢铁行业,炉窑数量占比65%,大气污染物产排量占比工业炉窑88%。其中,建材行业中的菱镁行业是重中之重,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炉窑数量占比均超过50%。

二是制定相应标准和方案推动提标改造。为推动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提标改造,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1/3011-2018)、《辽宁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标准性文件,对燃煤锅炉、菱镁、钢铁行业工业炉窑提出了升级改造的要求。特别是我省以保障冬奥会空气质量为契机,2021年对低效治污设施进行了进一步排查和治理,实施417项升级改造项目,有效改善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三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分期制定标准提升炉窑治理工作要求。近期国家还将出台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我省也正在编制钢铁和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省级标准。从现有工作看,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的行业已有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可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以碳素行业为例,国家在2020年分别出台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修改单中对大气污染物设定了特别排放限值,例如阳极碳素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提高至100mg/m3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在线监控、监督性抽测等方式推动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炉窑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在碳素行业适时启动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积极配合工信厅支持研发和推广可行性技术,逐步提升企业“降碳减污”能力。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让企业明晰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增强碳排放权市场流动性和持续性。鼓励企业利用农林、“节能减排等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和履约抵消,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1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