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3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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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2021044

签发人:陶宝库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33

提案的答复

 

王艳委员:

您提出的碳达峰与碳中和背景下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郑重承诺,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了具体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有关部署,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整体目标,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

按照国家《关于印发 <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 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85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各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规划资料,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数据来源及采集方式,使用国家采用的测算模型,初步得出我省达峰年及达峰值。同时,组织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沈阳生态所等专家及发改、工信等12个相关单位召开论证会,并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有关专家把关,测算结果通过论证,为我省编制达峰方案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总体安排,加快推进我省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

二、推动能源发展转型升级

省发展改革委着重强化全省能源规划与能耗双控的衔接,推动能源发展逐步向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扎实做好能源领域核心指标数据测算工作。按照《指南》有关要求,梳理我省能源消费领域统计数据及测算数据,为科学编制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把控。组织制定《关于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管理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审查等方面协同发力。三是加强能耗平衡管理,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关闭淘汰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落后产能及高耗能企业,释放能耗增量空间。四是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强化全省能源规划与能耗双控的衔接,推动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风电、光伏、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发展逐步向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启动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碳达峰目标、路线图、实施路径,为全省低碳发展提供综合方案和行动指导。

三、研究启动钢铁、水泥行业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省工信厅配合制定全省达峰行动方案。一是成立碳达峰工作专班,进一步确定工作任务,明确厅内职责分工,加大碳达峰工作推进力度。二是组建了15人的工业领域碳排放专家库,邀请绿色制造、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碳减排专家,为辽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三是确定碳达峰重点,研究启动钢铁、水泥行业率先开展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四、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

一是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完善建筑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监测,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逐步更新完善“CIM+应用场景”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政务服务、智慧交通等领域的深化应用。二是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广绿色施工和绿色物业管理。三是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

五、推动交通低碳发展

就我国而言,交通领域的碳排放占全国终端碳排放的15%,在过去的9年,碳排放年均增速在5%以上。并且,因存量设施设备多、技术寿命长,能耗与排放在未来一定时期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因此,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任务非常艰巨。“十三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领域进行了许多探索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增多。港口方面,大连港、营口港全部通过交通运输部“绿色港口”评审验收;公路方面,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实施了绿色高速公路创建工程,为全国绿色高速公路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二是新能源、清洁能源运输工具、设备显著增加。建成岸电设施70余套,50%以上的集装箱等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全省城市出租汽车和公交车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比重已分别达到99.7%和86.8%,运营“黄标车”已于2018年全部退出营运市场。三是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全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超额完成铁路增量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17—2020年分别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117、125、111、153万标箱,我省海铁联运量已连续4年突破百万标箱,目前位居全国第二。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谋划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相关政策举措,全力推动交通低碳发展。一是加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制定出台《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合理引导交通运输需求与产业布局协调融合。二是大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进园区、进厂区,提升铁路、水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引导各地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倡导绿色出行,进一步提升步行、骑行、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比例。三是显著提升交通设备能效水平,积极推广绿色照明、温拌沥青、岸电设施等节能技术,协调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和“复线改造”,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普及。四是大力推动智慧交通发展,协调推动自动驾驶为代表的新模式应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发展智慧物流,减少迂回运输、空载行驶等低效运输活动,减少碳排放。

六、继续强化科技支撑

围绕美丽辽宁建设和绿色发展,“十三五”期间,省科技厅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重点专项支持,组织实施一批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支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辽西北脆弱生态修复研究,推动铁尾矿、冶金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支持辽宁菱镁产业清洁生产和高值化产品开发,推进菱镁产业优化升级。二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编制发布《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加大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境治理、清洁生产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示范推广力度。

“十四五”时期是全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攻坚期,更是国家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省科技厅将围绕我省碳排放达峰行动,统筹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全面推进碳中和技术研发攻关、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技交流合作。重点在新能源开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生态系统固碳增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强化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建设一批碳中和重点实验室、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有效发挥科技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支撑作用。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