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40号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废水治理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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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环提复[ 2018 ]026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

 

祝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餐饮废水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餐饮业繁荣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在扩大消费、繁荣市场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随之而来的餐饮废水、餐厨残渣废油污染等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水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工作。推进餐饮废水治理,规范餐厨残渣废油回收处置管理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为此,我省从多方面、多角度推动餐厨废水、残渣治理工作。

一、推动环保设施安装,严格环境执法

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餐饮类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网上自行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明确要求其填报产生废水的排放情况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按照《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省环保厅在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中均要求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严厉打击餐饮部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加强餐饮废水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餐饮废水属于第三产业废水,通过城镇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外排环境。我省共有16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覆盖全省地市及县区,日处理量达到650万吨,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我们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通过污水处理厂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污水处理厂曝气池和出水口情况,同时通过辽宁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各市污染源在线检测系统,实时监控污水厂出水COD、氨氮等各项指标情况;二是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例行监测数据,定期通报各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对于不达标水厂进行督办,责令其进行整改,针对严重超标的污水处理厂,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三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抽查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出水达标情况;四是对于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加强餐厨残渣废油资源化利用,推进试点工作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我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已入选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大连市建成并运行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2条,处理能力达到200/日;沈阳市政府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南部老虎冲、东部赵家沟日处理能力200吨和120吨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目前,老虎冲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已经建成试运行,并在浑南区部分中小学和政府机关开展餐厨垃圾收运试点工作,二期工程正在安装。沈阳市已投资2524万元用于建设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其中,52台餐厨垃圾收运车和6000个餐厨垃圾专用桶已完成采购招标,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也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省住建厅印发了《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公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目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品种包括: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沈阳、大连市均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整治餐厨垃圾违法排放、非法收运处置和“地沟油”回流餐桌为重点,以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做好我省餐饮废水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同时,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易腐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督导各地环保部门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废水直排企业的监控、监测和监察,做到及时发现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餐饮废水综合治理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及餐饮业者对餐饮废水危害性的认识。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禁止事项有关规定的宣传,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餐饮企业违规排放、超标排污、偷排偷放、弄虚作假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起到警醒、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在日常宣传中以“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推出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等,集中宣传餐饮废水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行业协会和政府窗口部门对餐饮从业者进行辅导,呼吁各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按要求对餐饮废水进行预处理,倡导餐饮企业更好地担负起环境责任、社会责任。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让我们为建设“水绿、山青、蓝”的美丽辽宁而奋斗。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86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