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化 辽宁省生态体制改革推动辽宁省绿色低碳 发展的提案(第1303038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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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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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提复〔2025〕43号 签发人:孙鹏轩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化
辽宁省生态体制改革推动辽宁省绿色低碳
发展的提案(第13030386号)的答复
杨杰委员: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深化辽宁省生态体制改革推动辽宁省绿色低碳发展(第13030386号)的提案》,由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葫芦岛市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辽视察时提出的关于“越是发展任务重,越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强度管控、碳市场、碳足迹、温室气体减排等多项工作,引导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双碳”工作为切口,有效推进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召开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绿色成为振兴发展的鲜明底色。
近年来,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完善“双碳”政策体系,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始终坚持低碳目标导向,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2024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086万千瓦,占装机总量的51.4%,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51.3%,新能源利用效率位于全国前列。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210万千瓦,供热改造95万千瓦。实施绿电交易125.4亿千瓦时。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持续实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大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0%,规上工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64.1%、80.8%。《制定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强力推动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清缴,2023年度履约完成率100%。以钉钉子精神夯实工作举措,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有关建议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企业碳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联合9部门印发《辽宁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制定中相关计量、标准要求。《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和《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我省及时总结试点地区在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监测评估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连续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更新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数据,编制完成辽宁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形成覆盖能源、工业、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以及废弃物处理等5个领域分报告。完成发电等8大行业251家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重点行业月度存证数据审核及时性达到100%。
二是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省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委、工信、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谋划重点工业产品和省域内特色产业碳足迹核算先试先行,有序开展省级层面重点行业全生命周期、高精准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形成涵盖钢铁、石化、水泥、平板玻璃、菱镁5个行业183家企业21种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发挥沈阳、大连的区域带动作用,引导沈阳市与东北大学、沈阳环科院等科研院所紧密沟通积极开展碳足迹相关技术储备,鼓励宝马汽车等整车企业对典型车型开展碳足迹核算。指导大连市围绕重点产品碳标识认证体系、服务应用推广等重点任务,会同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低碳战略研究中心、国网供电公司分别起草和制定《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大连市电磁式互感器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碳足迹创新核算模型配置方法》。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地域产品碳足迹工作,围绕葫芦岛泳装产品开展专题调研,会同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民政府摸排泳装制造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掌握产品碳足迹开发基础条件,提出政府引导、项目包装、试点探索、省市资金协同的工作路径,推进地区产品碳足迹排放因子库建设。同时,积极培育绿色产品认证市场。截至2025年初,全省共有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66张,低碳认证证书29张。
三是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省级工信部门大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产业低碳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积极构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化生产方式,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 204 家,其中绿色工厂 191 家、绿色工业园区 10 家;累计发布九批次省级绿色制造单位697家,其中绿色工厂660家、绿色工业园区 21家。探索推广零碳工厂、园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标改造,开展省内零碳工厂试点示范,指导沈阳市完成第一批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征集,为全省零碳工厂创建探索路径、打造样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零碳园区建设政策导向,积极宣贯零碳园区相关政策,引导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应用。
四是积极构建绿色文旅及消费场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5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后,我省积极推动文旅产业绿色转型,催生新业态,冰雪经济、生态经济等在各地多点开花,如葫芦岛市成功将龙潭大峡谷景区创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葫芦古镇、龙蔽湾等景区规划发展特色农业,规划建成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绿色业态。龙潭大峡谷、灵山等景区不断进行山林资源修复和保护,累计种植树木近3万株。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与辽宁省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对接,研究推动打造绿色景区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绿色景区和零碳景区工作建议,研究制定辽宁省绿色景区建设体系整体实施方案,初步确定试点标杆、全省推广、机制创新3方面工作目标。同时,全省各地区不断推广绿色食品、绿色出行、生态文旅,积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对节能环保家电、新能源汽车等实施精准补贴;引领清洁生产,示范带动绿色消费;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配置对绿色消费形成撬动效应,
五是推动建立碳普惠工作机制。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就构建“碳普惠”机制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市开展了碳普惠相关活动,开发了碳普惠管理平台或APP小程序,有效推动了地方从消费侧及需求侧减少碳排放,全面提升了全社会节能减碳意识,为构建本地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积极引导有条件地区开展碳普惠工作先试先行,指导沈阳市围绕构建碳普惠工作机制进行部分基础性工作研究期间,依托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发了数字化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碳中汇,包括“碳中惠”微信小程序。形成包括步行等近20个品种积分获取场景和餐厅、商场、超市、社区大集、社区超市等多个积分使用场景,根据低碳场景的类别,初步编制了15种低碳行为方法学用于地区内低碳行为的减排量核算。
三、有关建议的总体考虑
一是持续优化企业碳管理。编制完成2023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扎实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工作。围绕涉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数据监督帮扶、数据质量提升、排放数据抽检等工作,全面提升排放数据质量。切实落实省、市碳排放数据联审工作机制。实施碳排放数据数字化筛查和异常数据识别,开展碳排放数据分析应用,有效解决排放单位在运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发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中选取一批在碳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标杆企业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二是深化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年内制定辽宁省碳足迹工作落实举措;编制辽宁省碳足迹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为基础,围绕基础能源、大宗原材料和钢铁、菱镁等辽宁省特色产业以及有迫切需求的重点外贸产品以及交通等重点领域研究碳足迹核算规则。将碳足迹产品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纳入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畴。特别是针对葫芦岛市泳装产业特点,支持葫芦岛市开展泳装产品碳足迹排放因子研究。支持葫芦岛市协调认证机构,依托行业协会等资源,针对兴城泳装行业有碳足迹标识认证需求的企业,开展认证机构与企业结对帮扶,为企业提供从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编制到认证申请的全流程服务,协同降低企业认证门槛。
三是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宣贯培训,积极培育省级绿色制造单位,重点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提升企业“向绿”的积极性,助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评价标准体系建立。跟踪了解国家零碳工厂(园区)认定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学习借鉴浙江等省零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沈阳市零碳工厂案例中的典型经验,组织编制我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评价规范,推动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推动绿色文旅和绿色消费场景构建。坚持创新导向。支持辽宁省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开展绿色景区零碳景区工作体系建设,推动高湾文旅综合体(零碳景区)、葫芦岛镇(绿色改造)2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形成可复制的绿色景区建设标准体系与市场化运营模式。融合数字技术、文化特色、生态禀赋为绿色消费赋能,以绿色低碳循环技术为引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丰富绿色产品服务供给,打造多元绿色消费场景。创新绿色积分、碳普惠、绿色消费券等手段运用,避免高价对绿色消费的抑制,提高绿色产品的经济有效性。加强绿色产品规范管理和风险管控,推动碳标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各类制度协同促进。
五是稳步推进碳普惠工作。年内启动编制省级碳普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碳普惠试点建设指南,逐步启动省内碳普惠制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开展碳普惠方法学研究和开发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推进建设省级碳普惠平台,吸纳相关省份、地区和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益做法,评估先行条件下省内涉碳普惠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完善功能点和评价方法。形成低碳行为减碳量数据收集、量化、奖励发放和兑换的闭环,拓宽普惠应用场景,实现低碳行为减碳量的收集、量化,以及奖励发放和兑换。不断推动从需求侧及消费侧减少碳排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能减碳意识,为构建本地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联 系 人:汪琛棋
联系电话:18540026158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