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66号关于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 编辑:
  • 来源:
[ 打印 ]

[B]

[同意公开]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环建复[ 2017 ]049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66号建议的答复

 

张琳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省会同住建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等有关部门,经过认真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多年来将农村环境治理作为重大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真抓实干,在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2010-2012年围绕大伙房水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输水工程供水及受水地区的抚顺、本溪、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盘锦七市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治理村庄1400个;2013-2016年全省全面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省补助资金覆盖到全省135000余个行政村,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垃圾污染问题;每年开展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保障垃圾收运体系运行;累计建设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5座,设立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贴专项资金保障运行;新增937个规模养殖场(小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达到标准化生态改造升级标准;2016年底,14个市禁养区划定方案全部经当地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时,为保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我省还积极推进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已设置乡镇一级环保分局或环保所等派出机构108个,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农村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二、经验做法

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我省以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消除农村面源污染为重点,不断深化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涵,提出了适用于本省农村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改变农村居民生活习惯,垃圾处理原则上不出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完善村庄上、下水系统,取消旱厕,卫生间入户)、畜禽养殖粪污存储还田(以种定养,“四改两分再利用”)等治理模式,并着重打造了盘锦市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和抚顺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典型。目前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制度的村庄生活垃圾减量约60%,村内无垃圾、无垃圾箱(池),村内环境大为改观;建成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的村庄,农村居民通过水冲厕所和浴室享受到了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生活便利;实施升级改造的规模养殖场均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建设了容纳不少于6个月粪便产生量的贮粪场和6个月污水产生量的多级储存池,实现了畜禽粪便污水的妥善贮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存在问题

按照“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目前我省农村环境仍然是短板。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农业生产投入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等非农收入不断提升,农村常驻人口萎缩,劳动力不足,农民从事种植生产积极性下降,加之受化肥补贴等政策推动,形成了当前农作物种植中用化肥、农药等要素替代人力劳动的普遍情况。最近几年,我省每年化肥用量约400万吨、农药用量约1.2万吨,过量低效使用,导致近70%的残留物进入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农田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农业生产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农作物秸秆、废弃地膜等农业废物处置不合理,秸秆综合利用率不到83%,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和强度一直在全国居高不下,不可降解、不易于回收的低厚度地膜使用量近40%,废旧地膜散落田间地头情况普遍。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我省是养殖大省,养殖密集区农户养殖“小、散、乱、脏”现象普遍。特别是近年来“南猪北迁”趋势明显,铁岭、阜新、朝阳等地区养殖压力过大,养殖企业周边耕地已无消化能力。另一方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艰巨。一是农村居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年产生量近3亿吨,能够实现雨污分流和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庄不足1%,污水处理率不到5%。生活垃圾主要通过简易填埋处置,收运体系不完善,垃圾乱扔乱倒现象还很普遍。二是农村地区外源性污染不容忽视。工业项目向农村转移,一些企业逐步退城进园,入驻乡镇、农村工业园,一些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的乡镇小企业发展迅猛,一些明令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在部分农村地区死灰复燃,环境污染风险从城市转移到了农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将继续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推动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全省实现卫生间入户和下水统一收集处理的建制村达到5%。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900个以上,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400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村庄环境治理为重点,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到2020年,全省建设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创建80个生态乡镇、800个生态村。深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到2020年在44个涉农县(市、区)全面铺开。

二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统一规划散养密集区,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以及分户收集利用模式。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滚动实施粪便污水治理设施生态化改造升级。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到2020年,完成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

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拓展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因地制宜示范推广施肥新技术、高效新型肥料,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推进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和秸秆养分还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率达90%以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20万亩,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20万亩,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机械施肥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40%以上。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新增使用0.01mm以上厚度农用地膜350万亩。全省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四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加大禁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我省秸秆焚烧防控追责管理办法,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措施,实现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逐年明显下降。到2018年,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加强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到2018年,全省新建秸秆收储点200个、秸秆收储中心20个,基本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7%以上。

五是加强耕地土壤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现有行业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到2020年,完成国家要求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到2020年,完成国家要求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

以上是我省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我们会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一如既往强力推进,早日使我省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同时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65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