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执行的议案》(第03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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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建复〔2022〕 41号
签发人:陶宝库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完善<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行的议案》(第032号)的答复
赵连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行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伙房水源是我省最重要的饮用水源。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伙房水源保护工作,2014年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直有关部门及抚顺和本溪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水源保护,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不断促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内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科学制定《条例》约束性条款的配套负面清单问题
目前,我省大伙房水源保护相关工作,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省这两部条例也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它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这些法律对水源保护区的基本要求就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还特别强调了,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设商业性探矿权、采矿权(不含探转采)。
我省在开展水源保护工作时,是认真执行上述法律,并结合我省实际,以控制污染排放为主要目的,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性措施。比较成功的案例,就是科学合理地调整了大伙房水源抚顺部分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将对水源影响较小、可以通过管控措施减少排放的区域,从原来的二级水源保护区调整到了准保护区,既保护了水源,又合理释放了绿色发展空间,使得该区域成为绿色发展的典范。
2019年,国家为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推行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是指标控制线;“一单”是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按此要求,抚顺市正在研究制定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控单元的具体政策,该政策将以县级为单位,按水源保护区级别确定具体管控措施和项目开发要求。抚顺市该政策的出台,将“三线一单”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以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大伙房水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二、关于加快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问题
《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提出,实行水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坐落于我省东部山区的长白山余脉,既是我省至关重要的饮用水水源,更因其周边丰富的森林资源,成为我省最重要的东部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省政府从全省总体生态安全角度出发,于2007年就制定了《对东部生态重点区域实施财政补偿政策》,全部用于对东部山区生态保护和限制开发的生态补偿,该项政策包涵了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
经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到2021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充分考虑辽东绿色经济区(包括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全省的重要水源涵养区、跨市调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森林生态带等功能定位,选取了生态红线面积(含水源保护区面积)、水土保持率、跨市水源供水量、森林覆盖率等因素,建立了“突出生态优先、补偿与贡献相匹配、注重正向激励”的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7亿元,其中:安排大伙房水源相关县3.4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另外,省政府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开展了单项生态补偿政策。一是实施一级保护区退耕补偿,从2014年起,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补偿当地百姓,每年安排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退耕补偿资金4118万元,其中:抚顺市3500万元,本溪市618万元,该政策将执行至2029年土地二轮承包期结束。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从2004年起,对林权所有者予以补助,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目前补助标准为:国有权属公益林,国家级补偿标准为10元/亩、地方级补偿标准6元/亩;集体和个人权属公益林,国家级补偿标准16元/亩、地方级补偿标准8元/亩(自然保护区11元/亩)。2021年,省财政下达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相关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同时,省政府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财政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所属县在自身财政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支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以新宾县为例,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亿元。得到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占总支出的77%。享受生态补偿等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后,新宾县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6元,位居全省各县第6名;人均可支配财力7424万元,位居全省各县第4名。
上述情况说明,我省现行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结合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我省财政经济现状,且已经有力地支持了包括水源保护区在内的东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省政府将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研究多方式制定补偿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属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关于豁免抚顺市“照付不议”政策上解财力问题
抚顺市政府每年向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6000余万元输水工程供水水费,不是水资源费,该项费用是按照《辽宁省东水济辽管理条例》支付的调水工程的基本水费,照付不议部分是地方用水量的30%部分,该项费用是确保输水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更是全省人民能够饮用放心水的基本保障。由于该项政策是法律规定,各方面均依法执行。对于抚顺市政府由此造成了财政运行困难问题,省政府将指导地方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当考虑解决。
四、关于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抚顺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导区问题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东部山区绿色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宾县永陵镇、清原县英额门镇等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清原汇鑫食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抚顺兴京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支持休闲农业发展,新宾县赫图阿拉村认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2021年,在制定全省“十四五”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时,将抚顺市的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纳入规划之中,立足山区资源优势,建立稳定的林木资源、食用菌、山野菜、柞蚕、中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2022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在加快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方面,以践行“两山理念”、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强化水资源保障作用、打造合作共赢富有活力开放富裕的绿色发展示范区为目标,部署了四大方面任务,其中:在建设绿色低碳产业聚集区方面,重点任务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做优做强林下经济、培育壮大绿色加工产业、加强绿色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在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方面,重点任务是推动红色、森林、冰雪、温泉、沿边、民俗、赏玉等特色旅游加快发展,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养生旅游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不断加大绿色经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认真做好规划和项目论证等工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原则,统筹各类财政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绿色经济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
综上,《条例》已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保护区的生态安全状态和水质由此得到了有效保障。尽管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思想不统一,理解不一致的地方,省政府将在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确实存在执行不利的条款,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请省人大按法律程序予以修订。
衷心感谢您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够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17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