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6号关于“煤改气”实施过程中合理利用原有设备节约投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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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环建复[ 2018 ]067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6号建议的答复

 

周新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煤改气”实施过程中合理利用原有设备节约投资的建议收悉。您对我省燃煤小锅炉改气工作分析的透彻,对工艺流程描述的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您的建议对推进我省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燃煤小锅炉煤改气工作情况

(一)2017年燃煤小锅炉煤改气工作情况

辽宁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辽宁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下达以县及县级市建成区为重点淘汰老旧低效燃煤锅炉4103台,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并将指标分解至各市。在该项工作中,住建部门负责供暖锅炉淘汰,工信部门负责工业锅炉淘汰,环保部门负责服务业锅炉淘汰。2017年度,我省累计淘汰6968燃煤小锅炉,完成年度任务的169.8%。其中煤改气锅炉1173台,占淘汰总数的16.8%;服务业燃煤锅炉改气共计261台,占淘汰总数的3.75%,占服务业锅炉淘汰总数的12.1%

(二)2018年燃煤小锅炉煤改气工作安排

辽宁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辽宁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下达以县及县级市建成区为重点淘汰老旧低效燃煤锅炉2503台,并将指标分解至各市。按照省政府分工,我厅负责推进各市环保部门淘汰服务业燃煤锅炉,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组织、推进。

二、我厅负责的服务业燃煤小锅炉改气工作现状

我厅坚持企业是煤改气工程实施的主体,由企业自行权衡空间、经济等综合因素,确定是用原有燃煤锅炉改造还是购买新的燃煤锅炉。

煤改气工作中,受气源保证等影响,选择煤改气的多为小燃煤锅炉。以2017年为例,我厅负责的服务业锅炉改气合计261台,合计432.9蒸吨,平均单台蒸吨数仅为1.66蒸吨。

我省2017年印发《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辽蓝天发20174号),明确从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对淘汰的燃煤小锅炉给予2万元/蒸吨的补贴。

燃气锅炉一般属于成套设备,且价格比较便宜,每个蒸吨平均价格10余万元,改造项目单位一般为了稳定运行等保障,且大幅降低体积、节省空间,自主选择新购设备。

三、下一步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计划

我厅将继续按月调度、通报各市淘汰燃煤小锅炉情况,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推动服务业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燃煤小锅炉改气、改电工作稳步开展;对已淘汰的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避免死灰复燃;继续调度各市在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情况,确保供暖期前供暖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866

 

 

 

 

 

 

抄送: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