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督帮扶工作的建议 (第143154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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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202543                                                                             签发人:米金套

省十届人大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督帮扶工作的建议

1431546答复

王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督帮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环保技术服务体系

2023年开始,持续组织开展振兴新突破惠企强企环境执法监督帮扶工作,建立省级工作专班和市级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一是在环境法律法规咨询方面“送咨询”,为排污单位提供环保法律法规解释释义及环保法律援助需求等方面的咨询;二是在企业生产运行和环境污染防治方面“送技术”,协助企业了解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固(危)废处置、排污许可执行、在线设施运行及上报情况,对企业存在的生产运行和污染防治中遇到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结合省内外情况并辅助专家团组为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发展建议。三是在企业监管执法工作方面“送服务”,对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关注重点和发现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协助企业了解掌握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四是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方面“送预警”,指导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在地区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及时指导企业按预警等级落实减排措施。五是在国家督查检查方面“送支持”,协助并指导属地及企业优化国家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措施,按时完成问题销号。2023年,累计14个帮扶组下沉至基层一线,为153企业“做诊断”“开药方”有效解决255个环境问题。

2024年,持续优化监督帮扶内容和形式,打造监督帮扶升级版,一是聚焦重点时段,集中在夏季和秋冬季对环境质量改善负担较重的9个城市,开展精准帮扶,突出“帮扶范围更聚焦、帮扶队伍更专业、帮扶内容更优化、帮扶对象更精准”,精简不必要的工作内容、步骤和形式,会同监测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建17个帮扶组,开展2轮次监督帮扶,检查企业342家,发现解决问题804个,推动企业投资5035万元升级治污设施。二是充分发挥监督帮扶压舱石、助推器作用,推动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督帮一体工作机制,推送问题线索6万余条,全省546家检验机构中,513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发布典型案例66个,召开恳谈会、警示教育会45次,对9个市开展省级专项监督帮扶,101家检验机构主动提交投案自首书。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2024年12月首检合格率91.6%,复检首次合格率82.6%,较专项帮扶前分别降低3.15%、13.3%,整治成效显著。

二、强化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

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绿色发展。  一是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2022年省政府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简称“辽宁基金”),主要通过与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合作设立投资基金,投资辽宁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支持辽宁振兴发展。截至3月末,辽宁基金已出资设立可投资环保创新产业并处于投资期的投资基金共7只,实缴规模29亿元。是落实绿色税收激励政策。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支持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加大污染防治政府投资力度。省财政厅积极统筹中央和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资金,切实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下达省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资金153.4亿元,同比增长30亿元,增幅达到24.3%。“十四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保累计投入526.6亿元,年均增长5.64%,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突出问题治理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一是深化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将正面清单作为企业守法红利清单,坚持“能纳尽纳,分级管理、动态更新”的原则,逐步扩大正面清单企业纳单范围。目前,正面清单企业已达3486家,同比增加8.4%,非现场指导帮扶314余次,在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的同时,切实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的内生动力。

二是强化非现场监管,生态环境监管无处不在。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推进“不见面”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远程监控发现环境问题线索,移动执法系统派发核查任务,实现“精准滴灌”。在427家试点企业安装联网工况传感器854套,实现炉窑企业全覆盖。借助高空视频巡航监控24个重点企业区域,配备6台无人机,组建飞行专班,在多项执法行动中发挥出高效便捷的空中优势。

三是强化行风监督,助推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全省共选聘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432名,同比增加56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成员占比为57%,同比增加2%。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全年参与现场执法498人次,信访处理163人次,陈述申辩或听证28人次,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处罚集体讨论550人次,提出监督建议70条,发布宣传稿件65篇。

四是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以一个办法、一套计分标准、一个管理模块为载体开展。一个办法即《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一套计分标准包括辽宁省企业环境行为记分标准、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机构服务行为记分标准和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服务行为记分标准等三个计分标准,一个管理模块即在辽宁省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应用平台上开发信用评价管理模块开展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我厅在每年年底以前,将各地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推送信用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落实“稳岗返还”政策、评选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长质量奖企业、备案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中,以最近三年评价结果为依据,提出环保信用审核意见。

四、强化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建设

一是夯实国民教育基础作用紧扣《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学校课程体系,充分挖掘环境教育等课程知识内涵促使环保理念广泛且自然地渗透进基础专业学科。对标国家课程标准,保障《生物与环境》《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国家课程高质量开设。充分利用我省自然保护区等优质资源,精心打造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实地考察和志愿服务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领会真谛,筑牢国民教育基石。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普及以及知识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高校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建设大力推动各高校加大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业课程资源建设。积极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前沿理念贯穿融入课程内容加快课程内容融入新时代生态环保理念精髓。精耕课程内容与教学体系“责任田”,聚焦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关键领域,打造诸如生态系统修复、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规划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精品课程。全方位拓宽学生的环保视野边界,厚植其环保意识与担当精神。

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一)强化群众投诉渠道建设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我省率先整合归并各级各类热线及诉求渠道1014条,开通辽事通APP、12345公众号“随手拍”等服务端口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一是按照“省统筹、市调度、县区承接、乡街落地”工作原则,实现全省一个平台指挥调度、一个系统贯穿到底、各层级协同办理。二是构建“受理、分转、办理、反馈、回访、评价、督办、考评”等环节的全流程诉求办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制度,咨询问题即时答复,投诉问题“一键直达”责任单位。三是建立以“即时转办率、按时反馈率、办结率、满意率、有效回访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体系,对诉求问题全程管控、实时跟踪、事结销号。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利用媒体平台进行环保科普宣传。通过厅微信公众号、辽宁法制报等媒体刊发机动车检验、在线数据监管等科普文章,广泛利用“一张图”形式,提高内容的丰富度和形式的吸引力。

二是定期发布各类型典型案例。将执法实践中的环境违法案件“公之于众”,一方面形成社会角度的良好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三是施行执法释法“双同时”。入企执法与普法宣传同时进行,通过“给企业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政策要求,帮扶企业合法合规经营。2024年,各市累计发布典型案例400余个。

三是与《辽宁法治报》共建生态环境执法专刊,对执法工作、环保政策、典型案例等进行立体宣传。自2024年8月以来,刊发41期,共113篇文章。

人:杨光

联系电话:13504177676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56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