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提升桓仁水库水质的建议(第142164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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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同意公开]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环建复〔2024〕43号 签发人:金起龙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提升桓仁水库水质的建议(第1421645号)的答复
孙忠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提升桓仁水库水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积极推进跨地区水源保护和预警联防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上下游协同共治良好局面。2021年7月22日,召开了本溪市和通化市协同共治浑江流域生态环境座谈会。来自辽宁和吉林两省、本溪和通化两市、桓仁和通化两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与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签署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与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协同共治浑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共治、共管、共享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了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确保在浑江治理上将“流域性、系统性、协同性、特异性”四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抓实抓细。2023年8月,本溪市、通化市组织开展了跨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两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通化市通化县生态环境局召开座谈会,分别介绍了浑江上下游各自江段经济社会发展与沿江企业污染防治情况,通过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检查、联合练兵等方式,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防范化解跨流域环境污染事件及环境安全隐患,推动提升区域应急联防联控能力。
二、我厅将积极会同财政部门持续加大对桓仁水库水源保护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并积极助推项目落地。2023年,本溪市申报了《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桓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等项目,通过建设农田生态沟渠,在水库周边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驳岸工程、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保护区视频监控工程、保护区无人机巡查系统、保护区隔离围网修复工程、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等配套设施应用,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用技防代替人防加强水源地的监管与保护。现已通过省级审核,正在申请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为提升改善桓仁水库水质,请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助推相关项目,以便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保护水源、提升水库水质,桓仁县拟于下半年包装《本溪市桓仁水库富营养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桓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隔离工程》等项目。
联 系 人:穆育辰
联系电话:18624330150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4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