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
  • 编辑:
  • 来源:
[ 打印 ]

  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处    长:田博
    联系电话:627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