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 编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审核
  • 来源: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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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4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388-2020

项目名称:辽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500.00

最高限价:单价11//天(含早午餐)

采购需求: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1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932020910,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914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五、开启

时间:20200914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部门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

联系方式:0427-326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

联系方式:024-83733446

邮箱地址:527183876@qq.com

开户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惧、王洪林

电话:024-83733446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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