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2027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沈阳)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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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NHJ20260201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2027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沈阳)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2027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沈阳)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

成交金额(单价):人民币53,000.00元/吨

评审总得分:83.5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1)名称:2026-2027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沈阳)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试剂桶、化学试剂沾染物、废试剂无害化处置服务

3)服务要求:服务方处置方式方法和技术工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的相关要求等;

4履约期限: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通知成交单位开展处置及相关配套服务,成交单位在接到处置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单批次服务,服务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处置量和成交单价支付单批次服务款。各批次支付总额合计不得超过(但不必须达到)总预算额。各批次合同总额合计达到总预算额时合同随时终止,或者服务期满一年,无论分批次服务合同总额度是否达到总预算额,采购合同亦自然终止。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长全、赵悦、李博(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6422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6)代理服务费: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2,250元。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62780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王悦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话:024-23492112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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