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 编辑:生态环境核与辐射中心信息
  • 来源:
[ 打印 ]

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现就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加。

  • 项目名称

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项目

二、项目预算价47万元

三、采购内容

对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仪器设备按规范标准开展仪检定校准工作,内容包含实验分析仪器设备和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上门接送服务、现场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实验室检定校准。

服务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机构资格: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地方县以上计量所或政府部门授权的计量站等),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政府授权的或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或认可标识。

(三)机构测量能力: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检定证书;应在政府授权的或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没有被执行案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四)具有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

(六)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47万元)。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分析仪器设备和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上门接送服务费、现场检定校准费、仪器设备实验室检定校准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供应商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按照“服务内容及数量”表格填报单价和总价。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形成完整电子文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35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电子文件发送至至政务邮箱LNHFS@ln.gov.cn ,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940208846

注: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202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