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实验室购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 编辑:生态环境科技中心信息
- 来源:
项目概况
(实验室购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YC2025-34
项目名称:实验室购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实验前处理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合同签订后10内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5 年11月14日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领取
方式:邮件方式领取。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相关信息发送至:liaoningyongcheng@163.com。信息应包括:(1)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名称(包组编号);(2)供应商单位名称;(3)联系人及电话;(4)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5)统一信用代码;(6)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7)营业执照扫描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材料。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为附件外,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成功以收到供应商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凭证为准,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领取无效。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2号
联系方式:陈琳024-6278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岩、张薷心
电 话:024-22516760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