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 编辑: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来源: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ZBZZ2025-07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5-074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0元(资金来源: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委托业务费预算中列支、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及其他监测工作专项经费委托业务费预算中列支。)
最高限价:液体废弃物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0元/公斤;固体废弃物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30元/公斤(以实际处理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方式: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后现场送达
评审时间:2025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朱孝林 024-58289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卢柏霖 024-53888071
邮箱地址:276659182@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柏霖
电话:024-53888071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