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度例行环境监测分析标准品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 编辑: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一、项目编号:LNHJ20250108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度例行环境监测分析标准品购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度例行环境监测分析标准品购置
供应商名称:沈阳明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地利北街3-5号(1-1/2-1)
成交金额(指定产品单价折扣率):7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1)半挥发性有机物64种混标;品牌:上海安谱;规格型号:1.棕色安瓿瓶,1.2mL/瓶、2.1000 μg/mL 溶于二氯甲烷:甲苯(75:25)、3.适用于HJ834-2017,包含所测的64种SVOC、4.有效期不小于2年等共计230项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或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达的截止时间为准)(注:上述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本项目合同除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对应违约责任条款外的部分可自动解除。)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批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紧急下单的实验室试剂,成交供应商应优先提供并送达至采购人处);
交货地点: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长全、郑毅然、付友生(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5年4月24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24-62780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齐琳024-2349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话:024-23492121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