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 编辑: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来源: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YC2024-1008-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4-1008-1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资金来源:2025、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中列支)
最高限价(指定产品单价折扣率):100%(指定产品单价折扣率是指:采购文件中给定全部产品单价的百分比,既100%,99%,98%等,折扣率报价必须是针对全部产品,只针对部分产品报价或者针对不同产品进行分别报价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01 |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无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共计12辆车) |
两年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方式: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后现场送达或快递邮寄(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谈判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评审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企业在领取文件有效期前,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58289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81919603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馨凝
电 话:024-57556188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