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海洋监测菌株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编辑: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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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海洋微生物分析能力,保障分析数据准确性,有效完成海水微生物监测任务,拟采购海水微生物分析标准菌株。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洋监测菌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7.52024年海洋经费)。

最高限价:7.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海水大肠菌群菌株(102MPN/L30支,海水大肠菌群菌株104MPN/L30支,海水肠球菌菌株25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货物。

注: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5日至20241119,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方式:现场获取(外地投标单位可联系采购人,采用邮箱方式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价及相关资质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916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1120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获取 (外地投标单位可联系采购人,采用邮箱方式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刚

电 话:0411-84580221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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