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海洋监测菌株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编辑: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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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海洋微生物分析能力,保障分析数据准确性,有效完成海水微生物监测任务,拟采购海水微生物分析标准菌株。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洋监测菌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2024年海洋经费)。
最高限价:7.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海水大肠菌群菌株(102MPN/L)30支,海水大肠菌群菌株(104MPN/L)30支,海水肠球菌菌株25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货物。
注: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方式:现场获取(外地投标单位可联系采购人,采用邮箱方式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价及相关资质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获取 (外地投标单位可联系采购人,采用邮箱方式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刚
电 话:0411-84580221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