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小型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 编辑: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来源: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概况

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小型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LNJYCG-2024-009)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G-2024-009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小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资金来源:拟从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

采购需求:为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拟采购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320240905,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10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090910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分包。

2、凡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事项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及代理公司通知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

联系方式:1379503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18204219876

邮箱地址:lnjyjt@s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0421-3711188 18204219876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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