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 编辑:盘锦生态监测中心信息
  • 来源:

项目概况

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HR-HWCS-202407005)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8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CS-202407005

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元(2023年市局拨款监测补助经费/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固定资产支出)。

最高限价145000元(2023年市局拨款监测补助经费/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固定资产支出)。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履行期限

1

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8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0808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301995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9304276122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19304276122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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