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各市奖补资金项目专家审核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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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环境环保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各市奖补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273号)等有关要求,经各市环境保护局(不含大连)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和延期补充有关项目,我厅于20174月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各市奖补资金项目专家原则性审核工作。现将专家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614-2017620日,共7

凡对公示项目情况和专家审核意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正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先生,024-6278853662788540(传真)

 

附件: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各市奖补资金项目专家原则性审核意见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