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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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实现部门间审批数据信息共享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惠企便民,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环评审批系统)辽宁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省,2019年就已在全省推广使用。2021年1月,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统一使用环评审批系统在线办理环评审批工作。近期,省厅组织对环评审批系统在线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看,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规范使用环评审批系统,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较高,但仍发现个别地区存在不按要求使用的问题。

经查,2022年上半年有10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使用环评审批系统在线审批,其中,鞍山市行政审批局3项,分别为《海城正昌特种钢绳有限公司年新增产能15000吨热镀锌钢丝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办5项,分别为《辽宁琪哲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0吨门窗密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炼钢辅助配套20000Nm3/h制氧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顺通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区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同达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高频焊铝隔条、双组份硅酮胶、分子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辽宁沈铁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市立山区行政审批局2项,分别为《辽宁玺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机械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维科科技有限公司立山分公司年处理1500吨金属零部件盐浴淡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引以为戒,将规范环评审批系统使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环评通过环评审批系统开展在线审批。请相关单位抓紧组织问题整改,省厅将对上述环评文件质量开展复核,发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记分。同时,对各工作环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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