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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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气候与监测处信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要求,我厅负责的第16项整改任务已原则通过验收,于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在我厅网站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相关意见请致电0246278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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