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辽环发〔2022〕2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林草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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