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迈出积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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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水源处信息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65日,在省厅的积极推动下,地跨朝阳市和锦州市并将给葫芦岛市南票区供水的朝阳县松岭门小凌河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论证会在朝阳市召开。会议由朝阳市政府牵头组织,锦州、葫芦岛市政府分管领导参会。会议还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省水资源集团参加,我厅张丽华监察专员受胡涛厅长、魏永庆副厅长委托参加会议。

论证会专家组认为,朝阳县松岭门小凌河水源依法划定保护区十分必要,保护区划分技术支撑单位提出的2套可选方案,均符合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原则通过专家论证。在听取专家论证意见后,朝阳、锦州、葫芦岛三市政府结合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实际情况,一致选择实施支流引流的划分方案。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志军表示,锦州市将对实施引流后的上游班吉塔镇部分区域,实施一系列环境综合治理举措,确保该区域排放不影响小凌河整体水质。

张丽华专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市要高度重视,将朝阳县松岭门小凌河水源保护区划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各市要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积极推进,三是保护区划定要依法依规推进;同时,对三市政府达成一致意见表示赞同,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做好服务工作。

下一步,朝阳、锦州、葫芦岛三市政府将就有关具体事项签订协议;我厅将在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方面继续给予具体指导,积极推动,帮助三市尽快完成保护区划分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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