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5〕303号)要求,经地市推荐、生态环境厅审核,遴选出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及复核地区省级预审拟通过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沈阳市大东区、朝阳市朝阳县、盘锦市兴隆台区、大连市长海县、大连市普兰店区
二、拟推荐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
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连市庄河市、阜新市彰武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三、2025年复核地区省级预审拟通过名单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盘锦市大洼区、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市盘山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丹东市凤城市大梨树村
四、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024-62788595(同传真) 024-62788588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