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保护是国际公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有效手段。我国最新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将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的保护修复作为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的最重要措施,通过高水平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关键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高质量保育生物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状况
我国现代自然保护事业起始于1956年设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1982年设立张家界森林公园、安徽黄山等第一批风景名胜区,2000年设立云南石林等第一批国家地质公园,2005年开展浙江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设立浙江乐清西门岛第一批国家海洋特别保护区,2011年设立广东海陵岛等第一批国家海洋公园,2013年设立宁夏沙坡头国家沙漠公园,2020年开始内蒙古古敕勒川国家草原公园试点,2014年开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并于2021年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和武夷山第一批国家公园。经过60余年跌宕起伏的发展,截止到2021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195处,总面积185.4万平方公里(扣除交叉重叠面积),约覆盖了陆域国土面积的18%。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的核心作用日益突出,基本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陆域生态系统类型、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主要栖息地;基本涵盖了54万平方公里天然草原、35万平方公里天然林、近20万平方公里天然湿地、1.2万平方公里海洋。
1998年我国遭受长江全流域洪涝灾害后,国家陆续启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三北等重点区域防护林、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实施生态公益林、草原草畜平衡等重大生态保护政策,2023年公布全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19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约304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包括几乎所有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这些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自然资源消减和退化趋势,实现了对重要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珍稀濒危物种和栖息地的大规模、整体性保护,为生物多样性保育创造了极为重要空间基础。
但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特别是自然保护地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众多自然保护地未形成有机协同的保护体系,自然保护地类型众多但因分别部门按资源类别和行政区域设置,58%以上的自然保护地域交叉空间重叠,各类保护地功能雷同,分头管理碎片化严重,自然保护成效低下;二是自然保护地一直由地方自愿申报设立,缺少顶层设计,全国性的系统布局不够,存在大量的自然保护空缺,许多该保护的重要生态空间长期得不到保护;三是自然保护地内存在大量空间矛盾冲突,如全国自然保护地内还有城镇建成区21万公顷、村庄45万公顷、耕地500万公顷、矿业权1400万公顷,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尖锐;四是自然生态系统质次脆弱,森林生态系统纯林化、幼龄化明显,草原生态系统超过三分之一处于退化状态,湿地生态系统在过去10年间减少了8.8%且40%的重要湿地面临严重退化威胁,87%的野生动物种群受到栖息地干扰、缩减、割裂、退化等威胁,210种以上外来入侵物种已进入自然保护区并造成了重要侵害。
二、推动自然保护领域历史性变革
为了彻底解决我国自然保护领域系统性、历史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于2013年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战略,在国家层面选择三江源等10个区域开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7年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2019年印发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2021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监督管理,系统推进自然保护领域变革。
首先,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创新自然保护体制机制,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保护管理体制,使得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模式。
其次,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系统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各类自然保护地为核心、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天然林草等重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区域为支撑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格局,把具有国家代表性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得到系统保护。
第三,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特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建设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增强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显著提高自然保护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出了“确保到2030年,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区域得到有效恢复,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区域,特别是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特别重要的区域得到有效保护”的行动目标。我国政府为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承诺加快落实相关成果将进一步彰显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庄严。力争到2035年,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覆盖率达到2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左右,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以上。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优化路径
我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将“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为新时期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明确了行动路径,优化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格局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系统推进:
一是优先布局建设国家公园体系。2022年11月8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全国遴选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含5个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紧密衔接了我国“三区四带”的生态安全格局,涵盖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最关键的区域节点,可以实现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关键区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是国宝、国之大者,也是国之重器。坚持积极稳妥,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上下协同,多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到2035年布局成果全面落地建成后,总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99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0%以上,还涉及海域11万平方公里,形成世界上面积最大、保护类型最全面的国家公园体系。国家公园体系将在整合现有700余个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的基础上,扩大保护区域30%以上,将保护5000多种野生脊椎动物和2.9万多种高等植物,保护了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了众多大尺度的生态廊道,保护了国际候鸟迁飞、鲸豚类洄游、兽类跨境迁徙的关键区域。
二是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全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布局研究,从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代表性自然景观、重要自然遗迹等各类自然保护对象进行保护价值评估,遴选了全国自然保护极关键区陆域192万平方公里,海域自然保护极关键区30万平方公里,这是我国生态本底最好、生态价值最大、生态功能最强的区域,规划全部纳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系统保护。国家公园体系一旦建立可以覆盖自然保护地极关键区的50%,剩余50%区域主要按照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设立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针对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空间交叉重叠、保护管理分割、破碎化和孤岛化等问题,在全面摸底、科学评估和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新分类体系进行归类,整合重叠交叉的自然保护地,归并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将无保护价值的建制镇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按程序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尽快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将自然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富集、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扩展纳入相应自然保护地。在自然保护空缺而主体功能明确、生态价值高、自然资源禀赋好的区域,按照空间完整性、面积适度性、管理可行性等原则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地,着力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生态保护空缺化等突出问题。
三是创新基于其他区域的有效保护措施。基于其他区域有效保护措施(OECMs)是在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明确地理空间,实际上发挥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长期效果的区域,也是一种自然保护的途径,被认为是能够大幅增加陆地和海洋受保护面积以实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新型保护工具。我国人口众多,开发历史悠久,许多地方具有较高的生态、科学等保护价值但不具备建立自然保护地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创新了许多保护形式,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草原禁牧限牧区、湿地可持续利用管理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等,虽然许多不是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的,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应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力争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之外再增加10%的国土面积推动创新OECMs保护措施,加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比重,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外分布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小区)的保护,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方式,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间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四是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规范开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建立天然林、湿地、草原、海洋保护修复制度,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大江大河源头生态保护和防沙治沙。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采取近自然工程措施开展栖息地修复,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增强栖息地连通性,扩大适宜栖息地范围,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涉及到生态系统、物种、遗传多样性等多个层面的保护。除了构建国家、区域和地方多层次的自然保护网络外,还需要加强跨国界合作,推广生态农业、可持续森林经营等土地利用方式,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确保不同级别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物种的繁衍生息以及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作者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研究员 唐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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