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新闻速览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澎湃新闻)

[ 打印 ]
来源: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生态环境部近期出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这份文件与此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简称《意见》)是什么关系?文件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就上述问题回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近期生态环境部将制定出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是完善制度全链条管理,回应地方落实《意见》中的核心关切,重点细化实施应用、调整更新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要求。

裴晓菲进一步介绍说,在实施应用方面,从政策制定、环境准入、环境管理三个领域,细化了应用主体、应用方向和应用路径,明确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要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园区招商引资要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政策协同,支撑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

在调整更新方面,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更新情形、要求和程序,特别是对更新程序进行分类规范,对于依法依规开展的更新工作可不再论证,对于涉优先保护单元更新的,除依法依规情形外需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科学论证。同时,按照国务院“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明确了备案审查要求,重点关注材料完整性、内容规范性、技术合理性,细化了备案处理情形。

在数字化建设方面,明确国家与省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定位,细化成果查询、统计分析、线索筛查、接口服务、成果备案、跟踪评估等功能模块的开发要求,鼓励开发信息平台的网页端、移动端,依法依规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着力推动平台智能化水平提升。

裴晓菲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地方的培训指导帮扶,推进《规定》落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的作用,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