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全省环境信访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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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应急处信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一、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情况

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3905件,同比减少1.9%,环比减少44.2%。其中人访87批107人次,同比减少1.1%,环比减少19.4%;来信249件,同比减少7.8%,环比减少27.0%;电话投诉2613件,同比增长20.7%,环比减少51.3%;网上投诉956件,同比减少34.4%,环比减少19.2%。已经办结3659件,办结率93.7%。

进京访7件(7批15人),环比下降22.2%,同比增长75.0%。其中,沈阳1件、丹东2件、营口2件、辽阳1件、盘锦1件。

赴省访9件(9批13人),同比增长12.5%,环比持平。其中,沈阳1件、大连1件、抚顺1件、锦州2件、营口1件、阜新1件、辽阳1件、盘锦1件。

二、案件反映的环境污染分类情况

投诉举报案件仍然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两方面。其中,噪声污染871件,占22.3%,大气污染2136件,占总量的54.7%。其他为涉及水污染、固废污染、生态破坏方面的举报案件,分别占12.7%、3.8%、0.2%。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仍存在答复不规范的情况。一季度,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分别对“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各地区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合计抽查49件。其中,未通过抽查3件。

(二)环境管理工作存在不足。在上级交办案件中,有2件调查结论为属实或部分属实案件侧面反映了生态环境部门存在的环境管理薄弱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行动。要按照全省环境信访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计划》要求,以“万件化访”案件为基础、以上级转办的重点案件和环境舆情信息为补充,确定攻坚化解清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做好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工作。

(二)要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办理环境信访事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各市局要以群众举报投诉为线索,认真梳理生产经营责任主体的环境问题。要对照环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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