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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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核与辐射信息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为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25)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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