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中石油在辽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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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大气处信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石油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5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中石油在辽炼化7家企业现场考察大连石化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和业务培训会。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分管负责同志全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观摩了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汽柴油装车、芳香烃储罐、码头装船和污水处理厂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与中石油相关企业充分交流了石油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环保绩效提级和臭氧污染防控等工作,分析了在辽炼化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部署了下一步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两位专家解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技术要点、石油炼制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指导企业进一步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会上,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标准和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积极对标环保绩效A级标准,补齐短板,绩效分级再上新台阶;在辽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大污染防治和安全隐患治理投入

    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要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守护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的重要举措,全省要持续加强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进一步明确工作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监督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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