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省厅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陶宝库同志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兴杰同志宣布了第一轮巡察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沈越同志主持会议并结合厅党组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厅党组首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巡察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大局中把握和推进工作,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自觉担负起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政治责任,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厅党组首轮巡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省委巡视,把好政治方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握巡察工作规律,明确监督靶向,深入开展政治监督。要把准政治定位,抓住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效果导向,推动立行立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会议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疫情防控,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要把提升能力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政治建设,提升监督本领。要严格纪律约束,严守巡察工作职责边界,要发扬优良作风,自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
本轮巡察共安排2个巡察组,对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巡察,巡察时间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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