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22513144594180浏览数:4576
常阔
2024-12-25 13:14:45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的问题是:项目位于北镇市柳家乡,工程全厂6500m,主要工程为河道清淤和岸坡防护项目河道及工程占地均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但项目河道有2100m长度中心线向东侧200m涉及黑山县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功能主要是绕阳河水源涵养和土地沙化控制。请问下这样的项目是做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已处理
2024-12-31 11:05:33
常阔您好,以下是我们相关处室给您的回复: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名录》,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报告表。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