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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丹东环保局不作为,我反应了好几次楼下饭店的问题结果,每次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给予解决,我反应楼下开饭店结果他告诉我安装了油烟净化符合规定但是我查找了相关资料 环境保护标准HJ 554-2010 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标 准编号:JGJ 64-1989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楼下饭店没一个是符合的,但是丹东环保局给予我处理不了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