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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文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交办函》交办到沈阳市工作协调组,在附件转办清单中,周彪企业案涉(环督辽信转[2017]22号)3558号重点案件。随即,周彪投诉法库县政府和法库县环保局不环评审批建设的幸福花园包围周彪工厂,法库县政府案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4083号案件。法库县政府在3558、4083案件调查核实和处理整改情况中承认了“2009年法库县实施东湖新城项目未能与该企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幸福花园是法库县回迁小区,该企业位于幸福花园西北侧相距5米。该小区未办理环评手续。”、承诺了“用异地搬迁重建或国有土地征收方式彻底解决城中厂扰民问题。2018年9月,沈阳市工作组两次派人到法库指挥法库县政府的多个部门对周彪民营企业实施查封(扣押)设备、逼迫搬迁部分设备、掐电断气拆锅炉等环保一刀切逼死。2019年11月23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在周彪企业责令省市县环保部门对3558号和4083号案件进行了销号。2023年10月辽宁省高院作出行政裁定书(2023)辽行终406号、2024年1月12日沈阳市中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23)辽01行初319号判决法库县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违法。2024年4月20日法库县政府征收专班作出金球铸造有限公司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承诺8月末给付征收款。2024年7月法库县政法委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作出的沈阳金球铸造有限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为“金球铸造征收高风险,不宜征收”。现金球铸造征收工作全部停止。周彪认为,周彪民营企业被恶性环保一刀切就是征收高风险主要因数。周彪请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领导重视周彪民营企业被恶性环保一刀切违法犯罪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尽快解决周彪企业征收高风险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