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细河水质改善,市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要求,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细河水质。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明确细河流域沿岸涉水企业排查整治责任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细河流域沿岸涉水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为原则,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监管到位、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专项行动、加密日常执法巡查频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采取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绿色信贷限制等措施加以整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移送司法部门。三是强化属地管理。要求各辖区列出详细清单,对细河沿岸排水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水量、工艺设施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情况做到排查无缝隙。四是加大违规建设项目查处。对辖区内新建的排水项目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无私设暗管、超排、偷排问题出现。对细河沿岸涉水排放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严格施行一源一档动态管理,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加以完善。
目前,细河水质基本实现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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