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流域主要由大、小凌河组成,是辽西地区人民的母亲河。2013年,在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和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凌河治理保护“三年大见成效”阶段性工作目标。
退田还河生态封育22.3万亩
退田还河生态封育成效显著。2013年,大、小凌河干流共实施退田还河生态封育面积达22.3万亩,通过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面积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沿河两岸生态环境明显恢复。
生态林建设实现新突破,2013年共完成造林面积7830亩,为年度计划的110%。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会同省林业厅联合开展了凌河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目前,凌河干流河滩地植被覆盖率已经由2010年的32%提高到了82%。
完成15个河道内污染治理项目
水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定期组织监测水质,公布水量水质情况,严格落实考核通报制度。推进完成了15个河道内污染治理项目,5个清污工程和10个湿地项目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并对锦州市4个竣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保证了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从2013年3月开始,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每月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检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予以罚款处罚。目前,凌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考核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了Ⅳ类水质标准。
建立水质水量应急协商机制
2013年,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层,明确思路,大胆创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管理、稳定达标、突破三带”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了沿河市县凌河管理机构的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了凌河“三带”规划领导小组,筹建了凌河流域水环境检测实验室,建立了凌河流域水质水量应急协商机制,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凌河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生态示范段创建工作,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召开重点生态示范工程现场会。朝阳市、北票市、喀左县凌河局积极响应,责成专人着手旅游风景区、省级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的组卷咨询报送工作。目前,北票市凉水河湿地申报省级湿地工作已通过了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初步审查,正在进行AAA风景区申报。
公安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凌河保护区公安机关围绕凌河治理保护工作,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全年累计出动警力18075人(次),在为期8个月的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4个月的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侦办各类涉河刑事案件32起,刑事拘留24人,批准逮捕16人,有力地打击了涉河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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