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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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生态环境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2024年8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沈阳市召开2024年度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工作,高标准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美丽辽宁建设筑牢绿色之基。
       会议总结了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工作形势,部署下一步自然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沈阳市、大连市、本溪市、丹东市、阜新市、盘锦市、朝阳市分管负责同志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创建等重点工作做交流发言;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集体讨论。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双下降”。二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打造一批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是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提高。
       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扛起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责任,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重点关键,扎实推进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统 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力度,生态破坏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要做到持续开展“绿盾”强化监督“四个不放过”。即不分析问题产生背后的原因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未做到举一反三不放过。推进《辽宁省自然保护地整改验收销号实施细则》落实,强化部门协同,健全生态监管闭环管理,切实提高重点区域违法违规问题核查效率与整改率,深入推动其他区域核查整改销号工作。继续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与整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成效年度自评估相关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综合分析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与形势,系统谋划2023-2030年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目标、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优先行动,编制《辽宁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组织建立生物多样性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我省两山转换路径模式,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我省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两山”实践探索,构建点面结合、多层级、多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做好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遴选上报,指导前三批国家命名地区做好复核评估自查。四是继续做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开展我省第五次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监测与评估,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生态监督,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五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宣传引导。组织各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究,梳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总结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优秀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加强宣传推广,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会议强调,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是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系统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聚焦自然生态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摸底数、强支撑、严监管、守底线”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关键、补齐短板不足,紧紧围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夯实组织保障,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加快建立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新格局,锚定重点任务、重点目标提前谋划“十五五”工作。推动实现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辽宁,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努力和贡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海军出席会议,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及自然生态保护处(科)负责人、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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