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警示教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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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生态环境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为切实提高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有效防范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4月15日,辽宁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警示教育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米金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观看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警示教育片,涉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做了表态发言,省废弃物处置协会做了行业自律宣言,省厅通报了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及问题整改进展,省公安厅环保总队通报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产生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监管压力大。涉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案件时有发生,全省公安机关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力协作,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移交、风险会商、数据共享、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开展执法联动6000余次,联合查处突出问题500余件,打击质效明显提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坚定决心,持之以恒推进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这条“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警惕性做到“事事心中有数”。要压实责任,切实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储备和规范化现场执法能力。要加大对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要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共同优化营商环境。要创新举措,不断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要组织建立全过程可追溯智能化监管体系,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借助非现场监管手段的提升来高标准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市要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执法等工作人员、申报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全体员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包括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企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全体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要周密部署,做到全员观看、确保不落一人,要将观看《警示教育片》作为日常警示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以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省生态环境厅固化处、执法局、省科技中心、省事务中心,各市和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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