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宣贯暨发电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视频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重点行业企业责任意识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能力,4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条例》宣贯暨发电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视频培训会议,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气候中心专家对《条例》进行细致解读,邀请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权威机构专家对发电等重点行业核算与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
会议指出,碳市场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是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基石,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交易的公平性,国务院1月份出台的《条例》规范和巩固了碳市场关键管理制度,对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确定、排放管理、核查、信息披露、监督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和流程进行明确规定,为碳市场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学习《条例》和行业核查核算指南,聚焦《条例》中明确的重要工作内容和要求,了解行业核查核算指南关键参数和核算核查工作要点,协同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发电等行业企业要把《条例》中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对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前筹划好履约相关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生态环保铁军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勇于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探索丰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手段,将我省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将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打造成公平、公正的市场,推动辽宁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线上+线下”形式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监测处全体人员,执法局、省科技中心相关人员以及部分咨询机构在主会场参会;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科)室、发电行业等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支撑单位、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79人在分会场参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