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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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应急处审核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2月2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会议省政法委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对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约120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形势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实保障。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好、完成好;三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迅速行动起来,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社会环境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以“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处理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水源地风险源(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尾矿库信息核对与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一方面要认真梳理和掌握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热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会议要求,要落实好应急值守和值班制度,随时应对各种环境事件。一是要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二是要保持“12369”等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的畅通,对因环境问题可能引发进京来省上访的动向,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全国 “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全和稳定。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从3月4日至“两会”结束,全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6:00前向省厅报告当日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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