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跨省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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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应急处信息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完成了与河北、吉林、内蒙古自治区相邻省份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的签订工作。

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是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保障。协议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跨界水污染事件联席会议、预警研判拦污控污物资储备、信息通报、联合监测协同污染处置纠纷调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落实联防联控责任与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流域上下游环境风险管理解决跨界流域污染责任认定、损害赔偿问题协议还明确两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领导机构成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专家组加快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通过签订协议,建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流域上下游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做好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保护河流水资源安全,促进流域上下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推进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协同服务作用,积极与跨省流域上下游政府部门开展会商,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确保水污染事件先期处置和应急联动及时有效。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优选涉水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积极开展桌面或实战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研判、监测处置能力。督促指导跨省相邻市开展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督促指导跨省相邻市进一步摸清跨省河流现状,完成市级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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