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去年全省全年生态环境质量多项指标创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2021年,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首次全面达标,与2020年相比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明显下降。全省平均优良天数为32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7.9%,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1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介于83.6%~94.5%之间。
淡水环境水质明显改善。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为“十三五”以来最优,国考断面水质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国考断面、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河流水质达到自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15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3.3%,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全省6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整体保持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
省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持续稳定。全省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为37595平方公里,占比91.0%。渤海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81.2%。开展监测的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获得网采浮游植物116种、浮游动物84种、底栖生物184种。
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省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7.4%,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全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5.1 dB(A),同比下降0.7%。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8.6 dB(A),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和朝阳7个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沈阳、大连、鞍山、丹东、盘锦和葫芦岛6个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较好。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辐射水平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限值。红沿河核电厂运行未对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