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20年全省全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6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丹东、大连、本溪、盘锦和朝阳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其中丹东和大连两市连续四年达标。
水环境水质同比明显改善。全省8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总体改善明显,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4%,比2019年上升11.6个百分点;Ⅳ类比例为22.1%;Ⅴ类比例为2.3%;劣Ⅴ类比例为0,比2019年下降5.8个百分点。7个入海河流断面中,除五里河断面断流未监测外,其余6条均为Ⅲ类水质,水质为优。全省4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整体保持良好。全省监测的16座水库中,10座水库为Ⅱ类水质,水质达到功能区使用标准;5座水库为Ⅲ类水质;1座水库为Ⅳ类水质,水库营养状态总体保持良好。
省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基本稳定。省辖海域一类、二类海水水质面积38120平方公里,占省辖海域面积的92.3%,比2019年上升1.5个百分点。渤海海域一类、二类海水水质占渤海省管海域面积的比例80.3%。比2019年下降1.7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8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2分贝。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综合电场强度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制值。红沿河核电基地外围环境监督性监测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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