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盘锦市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意识薄弱 环境风险防范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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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督察办信息 时间:2022年01月19日

202111月,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盘锦市发现,该市七个化工园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部分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职责不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滞后

一、基本情况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中南部,辽河入海口,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市现有七个化工园区,分别是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盘锦生物质化工产业园、盘锦石化循环经济园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盘锦帅乡工业园、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大部分化工园区内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环境风险防范压力大。

二、主要问题

(一)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要求,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由园区管理机构负总责,形成明确的管理体制;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督察发现,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及延伸区、盘锦帅乡工业园、盘锦石化循环经济园区、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未建立明确的环境管理体制,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未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及时修订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致使应该开展的工作没有进行。经督察组问询,七个园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责任人均对自身应急指挥职责不了解。督察还发现,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盘锦石化循环经济园区从未开展过环境应急演练及相关培训。

(二)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不完善

按照规定,化工园区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督察发现,盘锦市七个化工园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不到位问题,未按照园区规划环评以及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完成建设。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园区水系拦污闸及防护墙增设工程未完成,未增设事故水管反向输送功能,未建立避难所。盘锦帅乡工业园、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未完成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平台建设,未建设应急指挥中心控制室和智能环保平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石化循环经济园区、盘锦帅乡工业园未建设园区事故应急池,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未按要求建设足够容量的园区终端事故池;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终端事故池液位已近2.8米,约占总容积30%,未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将应急池内废水及时有效处置;园区部分企业应急事故池存放废水占用容量,存在事故状态下污水收集储纳容积不够、事故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风险隐患。

1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某企业应急事故池存放废水占用容量

 

(三)园区部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基础薄弱

督察发现,一些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应急演练未体现环境应急处置环节、危废库建设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有些企业环境应急负责人不清楚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的自身职责和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 园区某企业危废库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

 

三、原因分析

盘锦市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环境风险意识薄弱,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致使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滞后,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将按照有关要求,将问题线索移交被督察市和省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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