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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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管理员审核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据《环境保护法》《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我厅组织起草了《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6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厅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赵璐璐,邢树威

  话:(0246278857462788581

  真:(02462788583

  箱:stjcyjc@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1.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15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