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我省环保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24—62788782,62788637(传真)
邮 箱:zfj.ssthjt@ln.gov.cn
附 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3日
附件: